21 May 2007

去北京的一百件事「第三十一件至三十五件」

三十一) 我說挺不錯的原因, 是因為在那邊畢業的本科生, 大約有二千元一個月。
三十二) 然後用二千元只給我衣食行, 還未算上住的, 又未算上養家。
三十三) 對比起香港的大學畢業生出來做事有八千一萬, 全用上來買東西吃東西, 就算是很豪了。
三十四) 不過有些不能對比的, 就是北京的物價指數, 其實比香港更要高。
三十五) 我爸爸的一個比喻是這樣的: 在香港的咖啡店工作, 不論你的工作如何辛苦, 只要你工作一天, 你的薪金, 都能給你在你所工作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 五星級酒店都是如此; 在深圳的咖啡店工作, 你或工作辛苦或不, 而你工作一天, 你的薪金, 不必然能給你在你所工作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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