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北京的一百件事「第一至第十件」
一) 我將會到一個叫做「國家體育總局」的地方工作。
二) 做的是「廣告及網站設計」。
三) 那個地方是在北京市南面二環乎近的。
四) 因為工作的關係, 我大概要練習一下拼音輸入法和簡體字和普通話。
五) 我會印一些名片帶上去, 因為到其時, 你所遇見的人, 很可能會在你人生中, 只出現一次。
六) 我會以學習當一個北京人作為己任, 當中包括不排隊擠巴士和「mau」街。
七) 忘了說, 我將會在北京住上八個星期。
八) 在七月二日飛走, 在八月二十六飛回來。
九) 我上機的行李, 要在二十千克以下, 而回來就是三十千克以下。
十) 去年行李超重最強者, 需要補五百多元, 才能把行李運回來。
6 comments:
交代得很清楚
想問的你已寫了
看來這是一份優差
加油﹗
^_^
交代得很清楚
想問的你也寫下來
是一份優差
為祖國供獻
嘻﹐加油﹗^_^
怎麼你要知的是這麼少的嗎?
我現在可是有很多焦慮還有很多很多的疑問要解決啊! : (
還未知是否一份好的工作,
只是聽師兄師姐們說,
北京的生活可悠閒,
所以工作態度也是很悠閒的啊!
到別的地方走走真的好,有時香港太侷促了。
有外地要小心哩。
祝好。
對啊晨晨,
不斷的走似乎是我人生中的其中一個特性,
不知為何呢。
果果會小心啊,
未知北京會否像香港般侷促,
我想尋找到,
夢中的地方。
嘩你寫左好多事啊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