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喜歡大概是一個被濫用的字眼。「很高興能做到喜歡做的事」這句對白,可能任何一個人都曾說過,而實在地享受,只在於剎那。那些畫面,那刻感受,是否能深刻的憶記著。
也許我們都曾經以為過一些事情。如像可樂般從想喝到打開瓶氣泡衝上臉上的剎那,瓶裏的氣泡直線下降,便突感到氣溫上升的神速,不可理喻得令人感到驚愕。在做到的剎那,想與不想,都同時間直線下降,然而你的個人,都伴隨此而下墜。
我還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自己,可樂便是我最愛喝的東西,因此每一天,我都期望午飯的來臨,為求那一瓶的可樂,能送到我的嘴邊。這是一個自我催眠的過程。
快樂的理由
我曾經問詢觀音娘娘:「為甚麼要讓不快樂的生命生存著?」
在曚曨間卻是聽見了回答的聲音:「就算是一個不快樂的生命,我們也可以給牠,快樂的理由。」
隨即我歇斯底里般默念,道:必定要記著這句說話,必定要記著,我們可以給牠快樂的理由。
我們可以自我催眠告訴自己,只要做這種事,就可以給自己快樂。這是在自己的生命裏,給自己一個快樂的理由,為自己生存的快樂,投下一顆種子。種子或不能生長,或長不出美麗的花兒,但快樂的種子,能由自己親手種下,快樂的收成,便更為親切。
我猜想這是快樂跟喜歡的關係,還有別的,改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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