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April 2007

給招及姊妹們:我想說的是愛--但並不只有愛

  我想說的,是愛--但並不只有愛。這跟你說是南轅北轍的兩回事,是角度的不同,觀點同樣毫不重疊。或我們終無一天能交換彼此的觀點,而我站在這裏,亦為此而生。

  我所說的,是我們(或剔除你,說成我跟我的姊妹們)所追求的,並不是「愛的可能」,而是「愛的權利」。這跟吃不吃羊肉,愛不愛小孩沒有太大關係,因為這都只不過說明你「選擇的可能」,而並非「選擇的權利」。嘗試到一種可能性,是一種對個人的意義,然而,當我們選擇把這種個人的意義,放大成為共同的意義,使得每個人也有機會、有能力得到這種意義--這就是其中一種權利的開端--把一件事,成為共有體。

  其實這是相輔相成的,也許你會回應我,就算當下的異性戀「狂熱」中,也都不缺個人主義的色顏,但我希望你會明白,我所說的不同,是在於這一種個人意義與群體意義當中的分別。生於香港大城,卻從不相信個人主義的我,就是以此,作為我的角度。

  而在於我,對於同性的愛慾(或都沒有愛不愛慾不慾),是愛「一個人」的感覺,遠遠較愛「哪一種性別」都來得強烈和重要。如是這,我根本沒法子在心裏沒有誰人的時候,能告訴你我是否一個「同性戀者」(而亦來不以此自居)。

  「愛的可能」跟「愛的權利」是不同的,我們(同樣或剔除你,說成我跟我的姊妹們)除了從我們的歷史中尋回這「愛的可能」;同時,亦為「愛的權利」而戰爭,就算戰爭過與激烈,但誰說革命是從個人開始的,甚或個人的戰爭其實並不激烈。與此同時,我同樣不希望你會認為我只在談政治,這並不是政治,而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尋找「人」的本當--我們。

  都忘了,從哪那時開始,我都不愛說,而只能用我的行動,去證明這一切。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你....係指我嗎?
我都唔記得左果晚同你講左d咩

hey_fruit said...

i've never know the one who called "Anonymous", i am sorry, "you" is not means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