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March 2006

生存的意義

我不過想不通而已

一)能夠生存便是證明其生命已被世間所確認
中醫書說天生的事我們未必能幫上忙
極其量能夠減輕程度
難於根治
但十五歲以後仍能生存
便是證明了其生命有生存的要素與條件
即是先天健全
後天所缺
我們亦能幫上忙

但有了生存的要素卻不等同必定會生存
又或是生存的要素並不單純地指生物學上的生存
影響我們生存與否的要素
還有很多

二)現代社會叫人類甚至動物甚至生物在一個不健康的環境下生存
人類的介入程度已不能單單說一句適者生存弱肉強食便能解釋
而是人類在嘗試操控生態的秩序

一不做 二不休
我們的介入
已不是我們說不想做便能回頭

三)關於吃雞的
我一直說
要是我當天不是選擇了素食
這天的我必定有厭食症
葷食讓我不明白為甚麼別的動物要這樣為我「服務」
當中是為一種能量的消耗
我是指
生命的成長需要能量
植物的能量相對動物為少(簡單而言 植物是食物鍊中的基層)
要是我能利用小的能量便能生存
那麼我為甚麼要渴求更多的 多餘的能量
去讓自己生存


今天開了太多個題目
都沒有好好的寫

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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